青励公益志愿者招募管理规定
目 录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招募流程
第三章 附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
为规范青励公益各项活动志愿者招募及录取程序,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,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,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青励公益人力资源部根据《青励公益章程》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
青励公益所有志愿者招募均应报执委会执行长团队知晓并同意。
对外活动招募原则上由执行长团队统筹所有工作。
第三条
活动筹备组招募志愿者应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志愿者招募启动前需构建管理机构,明确职能分组,对志愿者数量及所具技能有所规划。
(二)选拔过程公开透明,选拔人才条件匹配优先。
(三)青励公益成员优先录取。青励公益执委会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普通成员,其他青励公益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非青励公益人员。
(四)凡志愿者招募活动均应有人力资源部的参与。每次招募活动,人力资源部至少派一名专员进驻项目筹备组,仅负责配合志愿者招募和人力资源运营的相关工作以及协调分配。
第四条
志愿者应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保证个人报名信息准确,不虚构、不抄袭。
(二)一经录用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得中途退出。凡因个人原因退出活动造成恶劣影响,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相应惩戒。
(三)认同青励公益品牌理念,遵从项目筹备组安排。
(四)较强的责任感,良好的沟通能力,具备相关专业技能。
(五)志愿者不得以任何渠道外泄活动内部资料,包含但不限于活动人员信息等。
(六)珍惜并维护志愿者身份,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从事与本次活动宗旨、目的不符的行为。
第五条
青励公益志愿活动志愿者报名信息原始文件,录取信息均应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存档。(详见《青励公益信息收集管理规定》)
第二章 招募流程
第六条
策划与筹备环节。项目筹备组确定招募方案、招募人数、招募条件(志愿者基本条件可参照总则)。
第七条
报名环节。以网络问卷收集报名信息,其中笔试问题以本次活动需求为主,简化相关问题,旨在考查报名者参与意愿。
第八条
面试环节。面试过程需录像或录音并留档。
(一)志愿者招募需求小于等于50人,面试形式由筹备组协商制定,面试官至少2人。
(二)志愿者招募需求大于50人,进行群体面试,面试官至少3人,且面试流程设置需联络进驻筹备组人力资源部专员审核。
第九条
录取环节。志愿者录取应在所有招募面试结束后10日内完成,录取信息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由青励公益宣传部统一发送。
第十条
培训环节。在每次活动正式开始前,筹备组需对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,明确工作内容。
第十一条
工作环节。在工作过程中,有任何志愿者违背本规章总则中志愿者原则或本次活动志愿者规定,负责人有权中止其志愿者身份,并拒绝颁发志愿者证书,同时将具体情况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第十二条
志愿者证书。项目筹备组应在活动结束后10日内将志愿者证书发送至个人,证书信息报送至人力资源部登记。(详见《青励公益印章使用管理规定》)
第三章 附 则
第十三条
本规定经青励公益执行长团队表决通过。
第十四条
本规定自2021年5月31日起实施。